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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3 11:0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23       报名截止:2023-02-28
福州市仓山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编号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任职要求
学历年龄性别专业政治面貌备注
01编外工作人员3大专及以上40周岁以下不限文秘、公共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律类不限-
02编外工作人员3大专及以上40周岁以下不限会计与审计类不限-
03编外工作人员2大专及以上40周岁以下男不限不限-
04编外工作人员2大专及以上40周岁以下不限不限退伍军人该岗位为退伍军人报考岗位,若该岗位报考或招录人数不足时,从编号03岗位人员中递补
三、职责描述
编外工作人员:录取后按照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要求,分配至各部门工作。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录用后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报名条件
报名时已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六、人员薪酬
1、人员薪资:工资总额约为4098.07元/月,包含单位缴交保险、公积金、派遣服务费部分,薪资每月到手约2500元左右,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工作每满5年工龄工资增加200元/月,最高工龄工资为1000元/月)
七、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将同步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八、招聘程序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简历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进行。
2.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考察要求符合纪委、综治和公安等部门审查条件(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需提供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政审)。
九、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须通过电子邮件将《应聘申请表》、个人工作彩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截图、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电子文档统一打包发送至福州市仓山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邮箱csrcfz@163.com,文件以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01+编外工作人员+姓名)。
十、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禹洲金辉中央花园地块一2#楼5层
2.咨询电话:88323209;联系人:高先生。